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之際,提出“人民城市”的命題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,是新時期城市建設工作和城市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。
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為人民”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設發展依靠誰、為了誰的根本問題,深刻詮釋了建設什么樣的城市、怎樣建設城市的重大命題,充分體現了“人民是歷史創造者”這一歷史唯物主義的根本觀點。 “十四五”規劃提出,堅持黨建引領、重心下移、科技賦能,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。筆者認為,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為人民”的理念,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城市治理中的主體作用,滿足人民群眾的服務需求。 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在城市治理體系中的領導核心作用,發揮黨領導下的系統治理優勢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,集中力量辦大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獨特優勢,特別是在抵御自然災害、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等方面體現更加明顯。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,必須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籌協調、各部門協同合作、指揮順暢、運行高效的城市管理體系。在黨建引領下,推動政府、社會、市民同心同向行動,使政府有形之手、市場無形之手、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,發揮城市治理的整體合力。 努力發揮人民群眾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體系中的主體作用。在城市治理體系中,動員市民參與是重點也是難點。需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培育社區共同體精神,構建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全覆蓋的治理體系,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參加一個社區服務組織,發揮其積極性。在共建共治共享過程中,城市政府應該從“劃槳人”轉變為“掌舵人”,同市場、企業、市民一起管理城市事務、承擔社會責任。通過開展美好環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,讓全體市民共同參與,從房前屋后實事做起,從身邊的小事做起,把市民和政府的關系從“你和我”變成“我們”,從“要我做”變為“一起做”,推動實現城市共治共管、共建共享。 堅持重心下移,把城市治理的重心放到基層社區。按照中央有關要求,要推動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,聚焦基層黨建、城市管理、社區治理和公共服務等主責主業,整合審批、服務、執法等方面力量,面向區域內群眾開展服務。開展城市管理和服務進社區活動,及時查處物業服務區域內違章搭建、毀綠占綠、任意棄置垃圾、違反規定飼養動物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、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,改善提升居民小區人居環境。 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,善于用法治思維、法治辦法解決城市管理頑癥難題。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、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,必須堅持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。要把體現人民利益、反映人民愿望、維護人民權益、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。城市服務、管理和執法要堅持依法治市,建設法治城管。加大普法教育力度,提高市民綜合素養。將“人民城市人民建,人民城市為人民”各項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。 充分發揮大數據、區塊鏈、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在城市建設和運行管理方面的作用。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,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、指揮監督、綜合評價,推行城市治理“一網統管”。以繡花功夫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,精準高效滿足群眾需求。注重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方面下功夫,推動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,讓城市運轉更聰明更智慧。讓信息多跑路,讓群眾少跑路。讓群眾辦事更方便、更快捷。 作者系全國市長研修學院城市發展研究所研究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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